变更投保人:
含义:变更投保人是指更换保单的投保人,合同约定可以办理投保人变更的保单,经投保人申请更换保单的投保人。原投保人的死亡、债权转移(即原有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束,如夫妻离异、养父母与养子女脱离抚养关系)等原因均可能引起投保人的变更。
申请时间:保单有效期内,(犹豫期内除外)
申请资格人:投保人、被保险人及新投保人
办理途径:
1、亲临我司服务网点办理
文件要求:保险合同、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、投/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、新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(若原投保人死亡,还须提供:原投保人所有法定继承人 身份证明原件、原投保人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确认的声明书(详见常用单证样本)、派出所或居委会提供的原投保人家庭成员情况说明、原投保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、新投保人开户的银行存折/硬卡复印件。如险种中含投保人保障责任,变更投保人后该项豁免附加险自动取消。)
*注:1、如以上办理途径中出现“委托办理”的,除上述指定文件外,还需递交“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、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”。
2、如以上办理途径中出现“电话办理”的,可拨打我司全国客户服务热线“95359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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