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保险人联系方式变更:
含义:指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,变更通讯地址、邮编、电话的行为,通讯地址变更后,公司邮寄至客户的所有信函均以新地址为准。
申请时间: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
申请资格人:被保险人(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,由监护人申请)
办理途径:
1、亲临我司服务网点办理
2、委托办理
文件要求: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文件(纸质申请时需要)、监护人身份证明文件(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)。
*注:1、如以上办理途径中出现“委托办理”的,除上述指定文件外,还需递交“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、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”。 2、如以上办理途径中出现“电话办理”的,可拨打我司全国客户服务热线“95359”。 3、“满e保”APP扫描地址、微信服务号地址见页面底部二维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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